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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时间:2022-08-11 10:32:19   来源:国土舆情   浏览量:

近日,呼和浩特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局、统计局联合发布公报:历时近4年,呼和浩特市先后投入400余名调查人员,形成110.3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其成果将成为呼和浩特市今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家最终核查确认。

经全面查清,目前,呼和浩特市耕地556185.45公顷(8342781.75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园地6454.71公顷(96820.65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托县、清水河县;林地399934.3公顷(5999014.5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草地546255.33公顷(8193829.95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湿地17585.68公顷(263785.2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和林县、武川县、赛罕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8003.96公顷(1470059.4亩);交通运输用地30478.92公顷(457183.8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457.32公顷(336859.8亩),主要分布在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赛罕区。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坚持节约集约,持续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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