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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东:高利贷盘剥企业被拍卖 被指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时间:2023-04-22 14:56:26   来源:水利监查   浏览量:

就在全国各地不断推出政策措施,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时,广东惠东却再次传来“不和谐”杂音。近日惠东一家房地产公司传被黑恶高利贷份子多次“盘剥”,最后沦落到财产拍卖的下场。蹊跷的是,面对房地产公司被高利贷黑恶势力三番五次骚扰和威胁,当地法院及相关部门却选择忽视,任其破坏当地营商和社会环境。

(上图为举报信)

高利贷“生吞活剥”一企业:66岁的陈进青是惠东县家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老板,本来家境殷实的他,自从10年前因为生意借款和高利贷势力发生关系后,自己和公司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陈进青回忆,当时公司竞得惠东县黄埠镇一块土地的使用权,2013年时因开发地块和公司经营需要资金,陈找到当地两位“有身份”的人物龚某东及毛石汉,以上述土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向龚以个人及公司名义分多次借总额2800万元款。“当时借款合同写的是月利息是2%,但龚要求实际支付的月利息达到了5%,且是复利进行计算,也就是利滚利。”

(上图为:借款合同)

为了证实上述说法,陈进青拿出双方还款的结算单,显示其中1700万元借款仅2个月,产生的利息就高达170万。“龚伟东借给我的钱属于“刀口利”,也就是借款时利息要先算在内,像1700万元的利息170万元,这笔息金先被债主拿掉,所以拿到手的借款只有1530万元。”陈进青表示。虽然首笔1700万元的借款如期偿还,但高额的利息已经让陈进青的公司背上了沉重的负担,所以剩下1100万元借款及高额利息彻底压垮了陈的公司,原本计划开发的项目也成了昨日黄花。笔者简单计算,从2013年1月借款起至2015年1月双方官司止,陈进青及其公司1100万元借款经高额利息,及到期未还产生的“利滚利”计息,其最终本息达到了惊人的数千万元!

(上图为:民事判决书)

因为陈进青无法偿还如此巨额的本息借款,龚某东及相关权益人毛石汉在2015年将至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该案涉及借款按2%利息进行偿还,因陈及其公司无力偿还,其下待开发的土地将作变卖或拍卖等处置进行代偿。

无辜村民受牵连 : 对于惠东县家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无力偿还高利贷被资产拍卖一事,受牵连的还有当时土地征收时的一众村民,目前因为土地开发了了无期,当初商定的部分征收条款无法兑现,导致这些村民失地又失房,10年来面临居无定所的窘境。

(上图为:惠东家成房产公司面临被拍卖

翻看当时征地补偿协议内容,陈进青的房地产公司竞得的这块土地,牵涉了所在村集体、个体经营户及村民个人的征收补偿,其内容如青苗补偿、上盖物补偿等方面相当繁复。据陈进青所述,因为这块土地地理位置很优越,商业前景也很不错。当时公司一力想好好开发这块土地,所以在土地相关补偿方面也比较上心,对于各方提出的补偿要求,公司本着相互礼让的原则尽量满足。但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时,因为公司不小心踏上了高利贷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导致公司后续开发的资源,都被高利贷巨额利息无情吞噬,陈和公司一直都很悔恨。

(上图为:征地补偿协议)

据受牵连的村民证实,早期房地产公司对这个开发项目很上紧,对于各方的补偿也推进得很快,相关土地征收的现金补偿当时都已落实,目前尚未兑现主要是房屋补偿这块。因为项目一直没有动工,10多年来被征地的村民因为没有了土地,被迫离开赖以生存的地方,有的去外面租房住,有的去外地打零工,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关键是现在项目开发陷入停顿,加上传言要被拍卖,谁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得到房屋补偿,这让我们村民非常担心。”有未补偿到位的村民表示。据悉,目前受牵连的村民已经向当地信访部门反映投诉此事,但惠东县家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巨额借款陷入泥潭,涉及土地面临被迫转手或拍卖等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后续房屋补偿落实恐怕不会乐观。

惠东高利贷乱象

本来以为纠纷告一段落,但令陈进青没想到的是,因为没有如愿拿到巨额本息的龚伟东及毛石汉,居然利用双方以往还款的结算单,通过篡改日期、票据作假的方式,捏造另一单陈进青上千万未偿还的借款,并将其再次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该案涉及的票据在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上都存在诸多不确定和不相符处,因此驳回了龚及毛的诉求。对此陈进青回忆,因为欠下龚某东及毛某汉巨额高利贷,两人经常纠集社会不明人员对其和公司进行骚扰和威胁,导致公司长期无法正常经营。后期龚毛两人因为官司走向对其不利,也可能担心高利贷行为被曝光,曾私下找陈进青进行和解,但被陈拒绝。对于龚某东及毛某汉放高利贷及后来的种种行为,陈进青认为其就是涉黑份子。“10几年来他们在惠东放高利贷很多人都知道,还不起就用种种手段进行骚扰和威胁,甚至用证据作假、捏造事实手段达到诈骗的目的。”陈表示。陈进青曾在当地法院及相关部门进行过投诉,但各方反映冷谈,对其正当诉求视而不见,陈对此非常失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龚伟东及毛石汉借给我的钱月利息达到5%,且有还款票据作证,属于典型的高利贷行为,但查经此案时,法院和有关部门却选择忽视。”翻查惠东当地过往高利贷等涉黑新闻,发现近年来各界对惠东存在的高利贷等黑恶势力指控不断,当地也破获了多起高利贷恶性案件,如2019年惠州市、惠东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打掉一个盘踞在惠东稔山、吉隆、黄埠等地以林子辉为首的放高利贷进行非法敛财涉黑犯罪团伙;2021年时惠东县公安机通过信息研判、线索深挖、财富调查,成功打掉了以刘某为首的涉恶“套路贷”犯罪团伙。虽有过往打黑成绩,但经由此次惠东房地产公司被高利贷拖累致死、无辜村民受牵连的个案,相信当地有关部门打击涉黑,净化营商环境的路还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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